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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个小世界具现的《楚留香传奇》,并不是精装或者平装再或者直接盗版的印刷本。
那就是N多个劣质笔记本摞在一起的手抄本。
那笔记本甚至都算不上笔记本,连个塑封都没有。
只能算笔记簿,嗯,练习簿来着。
学生练习簿,32开,40面,装订敷衍,设计朴素,纸张低劣,街头小店有卖,一块钱一个那种。
那玩意儿甚至不能用来写钢笔字,因为纸张会浸墨水,写了这面不止翻面写不了,就连下一页都会有隐约的墨迹。
如果字写小一点,那基本上就看不出是什么字,全都成了一团团的墨迹。
左哲下意识的一翻,得,果然是手抄本,笔迹不是明显不是钢笔,而是圆珠笔。
好吧,圆珠笔和这种劣质练习簿,倒还真是绝配。
因为圆珠笔写字,基本上不会出现浸墨水的情形。
再看看那字体……
左哲下意识的抖了抖胳膊,只觉得自己抖落了一身的鸡皮疙瘩。
亏得他没密集恐惧症,要不非抽过去不可。
只是32开的练习簿,还丧心病狂的在每页的中间画了一条分隔线,等于把一页当做两页在用。
每页每面都是小小的圆珠笔字,密密麻麻就像一群正在开会的蚂蚁。
看上去倒是有几分盗版网络小说的风采,那种打黄易招牌的大32开盗版书,排版也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字体,也是密密麻麻的看得人头晕目眩。
更可怕的是,这些个小小的圆珠笔字体,居然还是特么的狂草。
说好听点叫龙凤凤舞恣意挥洒,实话实说就是张牙舞爪惨不忍睹。
端得是一手让人无语凝噎的鬼画符。
也难怪,虽然这手稿是N个练习簿组成,可这破本子实在太薄,而《楚留香传奇》好歹有五十多万字。
抄得如此密集如此潦草,也算情有可原。
只是……
老子写的字有这么丑么,都特么成鬼画符了?
这鬼画符写就的东西,该叫天书才对吧?
我特么什么时候用圆珠笔写了这么一部天书版的《楚留香传奇》,还厚颜无耻的在扉页上给自己取了个叫古龙的笔名?
尼玛,吓死宝宝了。
怪不好意思的。
即便是一个人在家里捣鼓,懵逼的左哲相当之尴尬。
这玩意儿要拿到二十年之后,说是古龙先生的楚留香手稿,他会被活活打死吧?
他要敢把这个东西拿去投稿,编辑会直接扔垃圾桶的吧?
不投稿的话,这小说就不能出版。
不出版的话,这小说就不能得到世人的认同。
是,他可以用将的,把这故事讲给姐姐妹妹听,可他一个初中升高中的小屁孩,讲的故事再精彩,也会被姐姐妹妹当做梦话吧?
说聊斋摆龙门阵,哪有实实在在的出版书来得权威?
有权威才有认同感不是?
也就是说,投稿出版或者连载什么的,势在必行。
可话又说回来了。
左哲的字一直都写的很差劲儿。
读书的时候就这样,后来给杂志社投稿也这样,再后来……
再后来用上了电脑,那手写的字儿就更不用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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