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空间一阵细微的波动,余辉的身影宛若鬼魅一般,凭空出现在出租屋内,若是有人看见,一定会吓得不轻。
“混元笔,天庭的待遇果然好,一入职就送法宝,看来只要以后好好表现,努力工作,从太白部长哪里获得无上仙法,也是机会大大的有。”
余辉一边把玩着手中的混元笔,一边在脑海中yy以后在天庭的幸福生活。
突然他心念一动,脑海中默念一声“收”
,手中的混元笔就突兀消失不见,进入他的识海中,随后又默念一声“出”
,混元笔就再次出现在他的手中。
余辉将像刚得到新玩具的小孩一般,如此往复好几次,才停下来。
同时不由感叹道:“仙家手段果然神秘莫测,然人羡慕,我一定要好好努力,争取早日获得仙法,踏上仙路。”
一番把玩之后,余辉将混元笔收入识海中,随后将目光方向自己亲爱的电脑,毫无意外,电脑屏幕上正大大显示着血红色的失败两个大字,看起来尤为刺眼。
用鼠标点了下继续游戏,弹回游戏界面后,队友一段段不忍直视的辱骂,映入眼帘。
若是以往余辉肯定会非常气愤,对着电脑大骂两句,不过如今怎么说也是贵为天庭财务员,一言一行皆是代表天庭形象,他自然不会再像以往那般,只是望着屏幕毫不在意地笑了一声道:“举报就举报吧,某讯最好封了本仙的号,都是要问道成仙的人了,哪有时间和你们这群小学生一起冲击嘴强王者。”
随手退出游戏,关了电脑,余辉揣着银行卡,直奔工行ATM机,将卡中仅存的2000块取出来了一大半,准备大肆采购一番。
一方面是要多买两条软云,放在家里,去天庭时,好带上一两包,以备不时之需。
万一巨灵神那货抽上瘾,再次问自己讨要,也能拿的出来。
余辉相信多贿赂来往两次,自己和巨灵神的关系,一定会突飞猛进,以后一旦有事也好开口一些。
另一方面则是要置办一声行头,买正装是肯定不科学的,只能买古装长衫,那样自己在天庭的穿着才不会显得那么怪异。
想起今天的短袖、大裤衩、人字拖的经典搭配,余辉就汗颜,还好太白金星不明白地球的情况,不然肯定让我滚蛋,态度都不端正,还怎么一起愉快的上班?
烟酒倒是非常好买,大城市里卖烟酒的随处可见,不过卖古装长衫的却不多,相当难找,这年头除了演戏得穿这个,就剩下玩cosplay的了,余辉从下午五点找到晚上七点,足足两个小时,才在一个大型批发市场中找到。
最后和老板好说歹说,以800元的价钱买了两套长衫,一灰一白,老板还友情赠送了一双布鞋,这让余辉感动不已,人间自有真情在。
然后回去之后看了一下TB同款,两件才只要四百块,下单包邮,而且还送八大豪华大礼包,余辉气得一口老血喷在手机屏幕上,大声骂道:“奸商啊,还全球最低价,说好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?”
心中虽然有些不爽,但也没办法,明天就要穿,网购时间根本来不及,余辉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,并顺手对店铺点了一个关注,心想这家店貌似挺专业的,款式也比较多,重点是还比较实惠,下次要买就提前在这家旗舰店买,绝对不能再便宜了那个奸商。
“我要,这铁棒有何用;我有,这变化又如何……”
正在这时,熟悉的手机铃声响起,余辉连忙放下手中的长衫,拿起手机,一看是大学死党白家峰打来的,心头一喜,刚想找人分享一下愉悦的心情,没想到老白就打电话过来,还真是心有灵犀啊。
“喂,老白!
是不是要约你辉哥我晚上吃饭?如果不是那就暂时挂了,你知道的我最近很忙。”
余辉接通电话,一本正经地开着玩笑说道。
另外一边刚下班,站在银行门口打电话的白家峰,一脸鄙视无语地说道:“你忙个毛,老子才是真的忙,你是不知道我最近这段时间过得是有多苦,讲道理,兄弟我都快崩溃了。”
“我和你讲鬼个道理,一句话就说你请不请吃饭,不请吃饭就滚蛋!”
余辉洋装作不耐烦的样子说道。
“我真是服了你,还是一样的坑,出来这么久都还没变,老地方撸串,八点准时到,过期不候。”
白家峰无语至极,预想中的安慰询问完全没有,都不知道这样的兄弟拿来有什么用,有时候他真的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交友不慎。
“老白,你还是太年轻,兄弟我不坑一点,怎么让你明白人心险恶,世风日下。
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,可掌管一家KTV的刘易,却偏偏吃遍了窝边草...
一场重大车祸,准老公成植物人。为了医药费,苏云璟奉命去陪墨总一晚上,只是眼前这个墨总,为何手忙脚乱,一脸纯洁?再见面,才发现此莫总非彼墨总。莫厉衍,站在洛城金字塔顶端的人,孤僻冷傲自大,他想要的,就没有得不到的,可何况眼前这个屡次挑起他欲望的女人...
header...
顾韶华没想到她会这么倒霉。只是回国参加一个珠宝设计大赛而已,居然被一只狐狸给盯上了!而且还是只坑人不见血的狐狸。顾韶华看着眼前越来越逼近的男人,一步步退到墙根,大,大兄弟,没想到你还有两幅面孔呢哈男人勾起蛊惑的笑容,狐狸般的笑了,怎么办,我的秘密都让你知道了你想怎么样?我要你负责!顾韶华瞪大眼珠瞪着眼前的男人,凭什么要我负责?男人甩出一张结婚协议,温热的气息吐在细嫩的皮肤上,要么,民政局见,要么,法庭见,你选?...
魏家祖上在朝为官,不知因何变故不到百年间,没落凋零,传到魏然之时,只有一所空旷的大院。在此起彼长之中,有人注定被推倒风口浪尖,魏然这个愣头小子,处世木讷,辗转几经,他竟然进入修仙行列,在他人眼中,这根本就是凡人一个,鲁钝不堪,却一步步赶超,陷害!埋伏!阴险!邪恶!这一切加身,何曾动摇过他分毫。时过境迁,却总是一人出现在目,那个让他惊艳,心跳加速的人,终究会舍弃无上大道,还是依人怀抱?答案是肯定的!...
谢谢你,在20岁的时候,教会了我什么叫着野心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