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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心魔之血?”
没少君有些诧异。
这心魔之血,乃是万年之后,无上帝在操控九界神将时候种下的一种毒血,能够控制人的神志,怎么会跑到万年之前来?
好在,心魔之血并非无法可解,灵族的血液,本身便是一剂解药。
叶枫毫不犹豫,割破手腕,将鲜血滴在太娲氏的嘴唇上。
叶枫的体内,已经融合了灵族的血液,虽然不知道纯度够不够……
一道宝蓝色的光辉,短暂压制了太娲氏神识当中的心魔之血,但是很快就遭到反噬——看来,这纯度还是不大够——叶枫正想着,太娲氏却突然直挺挺坐起身来。
手掌仿佛褪下一层皮,墨绿色的身体缓缓蠕动着伸出,将自己的身躯撕裂,溶解,并且重新聚合——这种力量,生命之力!
叶枫看的叹为观止。
如此数次之后,肉眼可见那股强悍的心魔之血消散殆尽,但太娲氏也已经元气大伤,她坐起身来,尽力恢复元气。
等她醒来,叶枫还有一肚子问题要问。
不过,在这之前,似乎还有更要紧的事。
叶枫看向一袭白衣的少年“没少君”
,他此时的白衣上一尘不染,只是手背上渗出森然血丝,看样子,与四族统领作战,让他身心俱疲。
叶枫照料太娲氏期间,白衣少年始终一言不发,直到他出来,没少君才问道:“这位上仙,小弟不曾见过你,不知道尊姓大名。”
“不敢。”
叶枫对这少年也深感敬佩,“我叫叶枫,朋友你是?”
“没少君。”
少年道:“我是白衣会成员,如今天下大乱,各族混战,我人族向来积贫积弱,遭外族入侵,白衣会便是打算重振人族荣光,保护天下黎民的组织。”
叶枫愣了愣,没想到没少君已经迫不及待地道:“上仙本领高强,正所谓能力越大,责任越大,不妨也加入我白衣会,共同为我族效力,如何?”
叶枫婉言谢绝道:“即使不加入,我叶枫一样尽力而为,很抱歉,我生性自由散漫惯了,实在受不得约束。”
“人各有志,那便也不强求了。”
没少君并不强迫叶枫,只是露出略微遗憾的神色:“只可惜,白衣会固然能救得我人族一时,却无法救一世——人族如今百废待兴,个人实力实在太弱,明天一早,我恐怕四族恼羞成怒,就要杀进城来,届时……唉……”
没少君满面愁容,看得出,他实在是心系天下之人。
叶枫却洒脱得多,毕竟他自己比任何人都清楚,人族不会在这场战争中覆灭,于是安慰道:“放心,我敢向你担保,我们人类一族,绝对是能够顽强健在的!”
没少君愣了愣,没想到眼前这人如此乐观。
“你我相见恨晚,叶枫上仙,虽然人各有志,但你我相遇即是一场缘分,并肩作战,好不快活!
不若我俩交个朋友,算得上兄弟一场。”
没少君自说自话,已经取出酒来。
叶枫也是满腔豪情在胸,欣然与没少君干了一碗,两人喝得酣畅。
但不成想,刚入子夜,城西便传来一声炮响,断续着一停一放,如同某种暗号,一听这声音,叶枫便没有心思饮酒了。
原来这是他与穆志飞约好的暗号——他们,应该是遇见麻烦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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