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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叶秋,一叶落而知秋,好名字吧...实际上我那去世多年的父母给我取这个名字的唯一原因,就只是因为我出生在秋天。
我今年34周岁,原战狼特种部队总教官,四年前退役。
“叶老板,怎么样,这笔单子您接还是不接?”
现在我是一个生意人,至于做什么生意,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“职业寻宝人”
这个行当。
大家别误会,我可不是盗墓贼。
好吧,也许有些“职业寻宝人”
还兼职“盗墓贼”
的工作,但我叶秋不屑为之。
这份职业需要经常东奔西跑,餐风露宿,对于野外生存能力的要求很高,所以...正适合我。
“罗伯特,单子接不接得看你的开价了,你知道我的团队轻易不出手的。”
这四年,我组建的这个名叫“火鸟”
的职业寻宝团队也算是打出了名气。
怎么说呢?
得益于团队成员们的努力和高超技艺,火鸟团队的业界排名已经冲进了世界前三。
当然了,这里面也少不了本人组织策划的功劳。
“放心,叶老板,我既然找到了你,自然了解你们火鸟的行情。”
这四年的寻宝生涯里,经历了各种匪夷所思常人难得一见的事情,有危险,有刺激,也挣了不少钱,房子车子都有了,下半辈子只要不过的太过奢靡基本上可以衣食无忧。
现在我年纪也不小了,不少人劝我找个女人,生个娃,回归正常人的生活。
但是,我并不想退休,因为我已经爱上了这种出生入死朝不保夕的刺激生活。
也许我有些不正常,谁知道呢?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“叶老板,这次我出三千万,包含购置设备的费用。”
叶秋微微一愣,不是对方出价太低,而是太高了?
事出反常必有妖!
他向后一靠贴在椅背上,脑袋微微扬起,眯成一条缝的眼睛看向了桌子对面的老外。
这是一个英俊的白种人,年纪大约在三十岁左右,立体的五官宛若雕刻一般,高耸的鼻梁呈现出盎格鲁-撒克逊人的特征,而颧骨和眉骨的凸起又带有某些欧罗巴人种固有的粗犷。
叶秋的表情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样,就好像对方出价三千万是天经地义的一样。
“罗伯特,你说的地方是在撒哈拉大沙漠吧,四周有没有守护者组成的村落?”
那个英俊的欧美男子摇了摇头,似乎看出了叶秋的疑惑,微笑着解释了起来。
“叶老板,这个遗迹和我的家族有关,关系到一笔庞大的财富。
所以,只要你能在遗迹中找到我需要的东西,给你们三千万我并不觉得多。”
叶秋身体微微挺直,这是他将要做出决定时的动作,“好吧,成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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