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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献之瞳孔地震,脑袋一片空白。
他赶紧推开盛雯笛:“你在干什么?你疯了吗?”
江献之一直都知道,大小姐性格恶劣,可他没有想到,大小姐的性格居然恶劣成这样!
她居然咬自已的喉结!
暖热的感觉从喉结一直蔓延到全身,让江献之身体都麻了。
盛雯笛看了眼江献之的某个地方,幸灾乐祸道:“江献之,你*了!
你还说你不喜欢我!”
江献之深吸一口气,他长这么大,从来没有对一个人这么无力过。
江献之几乎是咬着牙说的:“够了,盛大小姐,你知不知道,你究竟在做什么?”
盛雯笛歪了歪头:“我当然知道啊,喂,江献之,你既然喜欢我,我勉为其难和你在一起好不好?”
然后在你全心全意爱上我的时候,再甩了你,给你致命一击!
江献之:“……”
江献之赶紧起身,逃命似的远离了盛雯笛。
然而当天晚上,一直以来睡眠质量都很好的江献之罕见的失眠了。
他摸着自已的喉结,整个脑海乱糟糟的。
眼前,那个披着羊毛卷的少女再次出现,如同勾人的魅魔。
她不过轻轻勾勾手,所有人都愿意把自已的心掏出来给她。
次日,江献之没有去盛家,而是在自已家干起了活。
江家很穷,房屋由泥土所做。
江献之看着眼前穷困潦倒的家,知道现在的他给不了任何人许诺。
江献之默默地拿起锤子,开始修理一些破烂的东西。
然而这时,“哒哒”
两声,一双精致的黑色小皮鞋突然出现在江献之面前。
顺着小皮鞋往上,是纤细的小腿、大腿、盈盈一握的腰肢,以及一双没有化妆的充满朝气的脸蛋。
盛雯笛嘟着嘴:“喂,江献之,你今天怎么不去盛家了?你忘记你是我佣人了?”
盛雯笛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,依旧没心没肺。
江献之没有说话。
盛雯笛弯腰,和江献之的眼对视上。
江献之没有理盛雯笛,转身拿起杯子喝了口水。
盛雯笛:“喂,江献之,昨天晚上你难道想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?你这个渣男!
所以,我就勉为其难的让你当我男朋友怎么样?”
“噗——”
江献之直接把喝下去的水给喷了出来。
“盛雯笛,你在说什么?”
江献之生怕被其他人听到,赶紧带着盛雯笛进了房间。
这还是盛雯笛第一次进江献之的房间。
江家穷,房间也没多少值钱的东西,只有一张破烂的床以及桌子。
坐上那床,床还发出一阵阵咯吱咯吱的声音。
见盛雯笛嫌弃地打量着他的房间,江献之吐出一口气,说:“盛雯笛,你刚刚那话,是什么意思?”
盛雯笛找了一块干净的床坐上去:“我说的很明白啊,我要你做我男朋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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