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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天且不能自有,况能有物哉!
故天者,万物之总名也。
莫适为天,谁主役物乎?故物各自生,而无所出焉,此天道也。
《齐物论》
如是皆有为臣妾乎?其臣妾不足以相治乎?其递相为君臣乎?其有真君存焉?
若皆私之,则志过其分,上下相冒,而莫为臣妾矣。
臣妾之才而不安臣妾之任,则失矣。
是故君臣上下,手足外内,乃天理自然,起真人之所为哉!
夫臣妾但当其分耳,未为不足以相治也。
相治者,若手足耳目,四肢百体,各有所司而更相御用也。
夫时之所贤者为君,才不应世者为臣,若天之自高,地之自卑,守自在上,足自居下,岂有递哉!
虽无错於当,而必自当也。
任之而自尔,则非伪也。
凡得真性,用其自为者,虽复卑隶,犹不愿毁誉而自安其业,故之与不知皆自若也。
若乃开希辛之路,以下冒上,物丧其真,人忘其本,则毁誉之间,俯仰失错也。
《齐物论》
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,而大山为小。
莫寿於殇子,而彭祖为天。
天地与我并生,而万物与我为一。
夫以形相对,则大山大於秋毫也﹔若各具其性分,物冥其极,则形大未为有余,形小不为不足。
【苟各足】於其性,则秋毫不独小其小,而大山不独大其大矣。
若以性足为大,则天下之足未有过於秋毫也﹔(其)【若】性足者(为)【非】大,则虽大山亦可称小矣。
故曰:「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,而大山为小。
」大山为小,则天下无大矣﹔秋毫为大,则天下无小也。
无小无大,无寿无夭,是以蟪蛄不羡大桩,而欣然自得﹔斥鷃不贵天池,而荣愿已足。
苟足於天然,而安其性命,故虽天地未足为寿,而与我并生﹔万物未足为异,而与我同得。
则天地之生又何不并,万物之得又何不一哉!
《齐物论》(未完待续。
)(未完待续。
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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