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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阿哥,那倒不用,若把他们杀了,以后谁来给我找书?”
胭脂摇摇头,“再让他们找便是了,不过我听说,大秦的皇帝,现在已经不写书了,可惜了,他写的书,真的很有意思!”
“你喜欢他的书,那等阿哥打完了阿骨伯,便派兵去中土,把大秦的皇帝给抓来,让他一天十二时辰都为你写书!”
凶奴豪气干云的道。
胭脂轻笑起来,“那不写死了?不过,这陆源也真是个厉害的人物,几年时间就成为了中土霸主,跟阿哥差不多呢!”
凶奴听了吃味不已,“他比得上我?”
“当然比不上了,阿哥在我心里,是最强的。”
胭脂道:“这世上,没人比得过阿哥,不过阿哥......陆源他写书,真的比你棒!”
凶奴嘴角一抽,顿时感觉心都凉了,随即自我安慰道:“写书厉害有什么用,打天下厉害才是真的厉害!”
“对对对,写书乃小道,打天下治国才是大道!”
胭脂挽住阿哥的手,笑吟吟的道:“不过阿哥,你也不要满脑子都是大道,偶尔也要放松放松。
比如给自己找一个知心合意的伴侣,要不然,每次过来,你都是孤零零的!”
“我不需要伴侣,我有你就够了!”
凶奴说道:“咱们兄妹二人,相依为命就够了,那些女人,不过是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已!”
他满眼温柔的看着胭脂。
“那些人又劝我嫁出去,烦死了!”
胭脂话锋一转,颇为无奈的说道:“都是弱者,我根本瞧不上,想让我臣服,这个男人,不能比阿哥更弱。
当然啦,也不能比阿哥强,只能在阿哥之下!”
凶奴怒火中烧,“谁又在背后乱嚼舌根?”
前不久,便有人以公主适龄为借口,要给胭脂找夫婿,那是凶奴第一次失眠。
只要想到自己从小到大最宠爱的妹妹出嫁,投入别的男人的怀里,他就止不住内心的杀意。
他的妹妹,不能出嫁,只能留在他身边。
就算......有朝一日,她真的有喜欢的人了,也不许嫁出去,以后还是得生活在宫里!
“阿哥,我说过的,如果有一天,我有喜欢的人了,我一定会提前告诉你。”
胭脂说道。
或许是收到了中土文化的影响,胭脂虽然有着草原姑娘的豪迈,但是洁身自好,并没有滥交。
那些贵族,私底下的生活有多糜烂,她是很清楚的。
那些贵族女,在外面有多少小白脸,她同样清楚。
那些弱鸡,根本没资格碰自己的身体,只有方方面面都比自己强大男人,她才心甘情愿的臣服。
而国内,除了阿哥,便没有一个男人能入她的法眼。
国内没有,国外有。
唯一能让她感兴趣的,只有一人。
大秦皇帝,陆源!
他比阿哥还年轻,但是行军打战,齐家治国的本领,却丝毫不比阿哥要差。
想到这里,她说道:“阿哥,我能去中土看看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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