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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合欢五更天醒了,这是王春妮早上起来给她爹妈和弟弟做饭的时间,她只能说王春妮的身体是有被虐记忆的。
洗漱完毕,赵合欢熟门熟路地来到了大厅后面的厨房,开始揉面做馍,今天的早饭是肉夹馍。
没有炉子,赵合欢果断地选择将馍烤熟,她先架起大火烧热锅,后转小火,然后在锅中擦少量油,让馍借着过去慢慢烤熟。
小火慢烤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发酵的过程,慢慢地,面粉的香味就开始飘了出来,果真那句话是对的,唯有美食不可辜负!
欢乐的“战歌”
又被哼唱,随着小调的起伏,把子肉也被有节奏地剁好,最后就是肉馍合一,变身肉夹馍!
两个字,完美!
赵合欢又贴心地熬了一大锅小米粥,然后,她就准备上楼喊“金主爸爸”
起床。
早在赵合欢起床的时候,戚陌就醒了,可能是睡在外面的原因,他睡得并不踏实。
戚陌做了一夜的梦,梦中有追杀打斗的场景,也有赵合欢和张氏脸交替出现的场景,他嘲笑自己,嘲笑自己什么时候变得爱管闲事了。
赵合欢走到大厅时和站在二楼走廊上的戚陌眼神撞了个正着,她笑着喊了一声,“戚少爷,早啊!”
亲切、非正式地问候让戚陌没来由地放松,他朝着赵合欢点了点头,然后就转身进了房间。
赵合欢吐了吐舌头,装什么高冷啊,又不是北极熊。
她不知道的是,这已经是冷酷闷骚男戚陌释放出的最大善意和礼貌了。
南桑起得比二人都晚些,他是闻着香味走到了戚陌的门口,请安之后在得到戚陌眼神允许之后,方才坐了下来。
把子肉经过一晚上的腌制滋味儿更胜,且有了胶质,此时又配上热乎乎的馍,咱就说还要什么马车!
这顿早餐三个人吃的都很满足,特别是戚陌,他第一次感受到原来简单也可以很美味。
戚陌发现每次吃饭,只要南桑说饭菜很可口,赵合欢的眼睛笑得就会像月牙,原来她喜欢被吹捧啊,不过她的手艺确实很好。
戚陌也想说点什么评价,也想看到弯弯的月牙眼,但自小少言的性格,让他有话难开口,尝试了一番后,他还是决定闭嘴。
赵合欢还是上不去马,这次戚陌先将赵合欢抱到了马上,随后自己才翻身上来。
南桑觉得主子对赵姑娘是不一样的,至于哪里不一样,他也不好说。
赵合欢很喜欢戚陌身上的味道,有檀香味,也有阳光的味道,让人格外的舒心,为此又赠送了戚陌一个微笑。
耳朵尖的微红暴露了戚陌此时很害羞,不过,这个小姑娘的腰可真细啊,想到这,他的耳朵更红了。
赵合欢不喜欢骑马,更不习惯在戚陌的怀中骑马,身体僵硬不说,还屁股疼腰疼,活生生地遭罪。
剩下来的两天赵合欢只做了两顿饭,这是戚陌要求的。
赵合欢乐得省事,跟着他们主仆吃了酒楼、住了驿站,感觉就像是一场不花钱的出游。
赵合欢不知道的是,戚陌看着她因为骑马又捶腰又揉腿,还想吐的样子,心中有了丝不忍。
这两天看着赵合欢下馆子时眼睛里的小星星,戚陌就觉得有些好笑,所以他决定再带她吃几顿馆子,真是个没见识的小姑娘。
遇到戚陌他们的第四天清晨,因为追风的加持,赵合欢终于到了之前小镇人嘴中的天下第一城,汴梁城的南熏门下。
到得早,城门还没开,但进城的人马已经排了很长的队伍。
赵合欢看了看,还有一些担着猪羊肉进城的肉贩子。
“那是到街市上卖牛羊肉的,好多杀猪宰羊的作坊都在京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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