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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晚上再给你梳,先去店了。”
沈钰在他的小脑袋拍了拍,然后回卧室换了套衣服,出门前他用一个电动粘毛器在自己身上扫了扫,把被奥斯卡沾上的细毛都清理干净。
原来这就是沈钰身上干干净净的原因,人家是有设备的!
许卯卯被关在了家里。
他开始打量沈钰的家,嗯,很大很豪华的一套三层复式商品房,估计套内面积都在二百平以上,屋子里有一架瞩目的高高的爬架,看那个踩板的大小,估计是给奥斯卡玩的。
许卯卯被猫的本性吸引,忍不住迈着四蹄在爬架上穿梭得不亦乐乎,丝毫不知道自己的样子多蠢。
玩累了,又跑去饮水机喝水。
接着在房子里乱窜片刻,觉得困乏,就跳上客厅里的大沙发,美美地睡了一觉。
醒来,继续玩啊玩,就这么过了小半天,许卯卯终于意识到,这生活太操蛋无聊了!
他毕竟不是真正的猫,不是吃饱睡觉爬架子就能满足,他甚至连出门都做不到。
猫众所周知是可以在家养着的,它们不需要像狗一样天天出去遛弯,所以,许卯卯完全可以想见自己变猫的日子,宅到连自己这个宅男都无法忍受的地步。
再说,他还有码字更新的义务,总不能举着猫爪子按键盘吧。
想到这里,许卯卯抬起爪子,嗯,粉嫩嫩的肉垫,很可爱没错,可是,用这肉爪子码字一天能码三千字都不错了!
幸好他现在连载的这一本书已经存稿百万,短期内持续更新没有问题,但是万一那只猫不肯把他变回去……
“喵!”
no!
我要想想办法。
他记得早上碰到脖子的铃铛才把猫大仙召唤出来的,所以,铃铛可能是个什么神器?
想到这里,许卯卯抬起头,他正好站在镜子前,想看看它是个什么玩意儿。
镜中的猫咪体态十分优雅,全身的毛发大部分是白色的,只有头部一个不太规则的倒V面具,蓬松的尾巴呈渐变的深灰色。
一双水汪汪的美目还是异瞳。
如果许卯卯对猫咪有研究的话,会明白这是一只“失格”
的布偶猫,不过依然很美貌。
但他无暇关注它的美貌,他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脖子上。
只见那里空荡荡的,哪有什么铃铛?
可是,他早上分明是听到铃声的。
许卯卯不可置信地低下头,用爪子在脖子上挠了挠,结果又再次碰到了那枚铃铛。
喵?
他使劲用圆嘟嘟的猫爪扒拉一下,终于把铃铛从厚重的毛发中拽到视线前。
那枚铃铛是透明的!
他又看向镜子,镜子中只有他举着爪子,爪中什么都没有。
这铃铛仿佛是天外来物,似乎只有他能看到、摸到。
细细想来,刚才沈钰给他梳毛的时候,确实没有听过铃铛响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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