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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声音中气十足,仿佛一头初次尝到血的幼兽,兴奋而不容违抗。
我只得将弩收起,乖乖地躲到他身后。
夜风中弥漫着血腥的气味,公子的袍子上的血色隐约可见,他却愈战愈勇,接连砍翻几骑,与众骑卒一道,将鲜卑人的阵形冲散。
鲜卑人腹背受敌,不得不分兵对付偷袭者。
然而过了好一阵才发现,对方竟和他们一样装束,夜色之中,分不清是敌是友。
此时,荀尚的兵马也已经回过神来。
有人大喊:“得秃发磐首级者,赏钱十万!”
桓瓖这败家子,我说赏金一万足矣,他非说十万方有气势。
十万钱,那足够买下一个小地主家的全部家当。
这些不识人间疾苦的贵胄,挥霍起来当真毫无人性。
溃逃的军士知道来了援军,又得此号令,登时士气大振。
趁着鲜卑人攻势缓下的间隙,重新集结,转守为攻。
局面在混战中渐渐扭转,鲜卑人为了围歼,将战线拉得过长,此时反被各自为战的军士冲开,变得破碎。
初得手之后,公子与沈冲兵分两路。
公子继续趁夜袭扰,沈冲则去与荀尚会师。
“霓生,你跟随逸之!”
公子对我道。
说罢,领着士卒,朝纵深之处冲去。
沈冲策马过来,对我道:“莫担心他,跟着我便是。”
他鲜卑衣袍上有些脏,染了大片的血迹,不知道是原本有的,还是方才拼杀时留下的。
所幸他未受伤,黯淡的光照中,可见双眸熠熠。
我答应一声,乖乖跟着。
心底有些遗憾。
如果此时我等不在这乱七八糟的战场上就好了,那样,我就可以像一块糖稀一样黏在沈冲身边,哪里也不去。
公子虽搅乱了秃发磐的局,但天亮在即,鲜卑人不会一直被糊弄下去。
荀尚的兵马经过先前的劫营,已伤了元气,而公子只带了八百人,就算合兵一处,想退回遮胡关也须得与鲜卑人恶战一场。
这般风险实在太大,我须另外打算。
公子起初想找到秃发磐,将他斩首。
可惜战场那么大,他就算知道秃发磐在何处,那般大队人马,也须得经过重重厮杀。
相比之下,孤身一人则容易得多。
于是,在沈冲终于与荀尚大军会师之时,我趁着无人注意,在混乱之中不着痕迹地脱离,往北而去。
鲜卑人不像中原那样,喜欢给统帅配个大旗,好在混战时告知所有人上将首级在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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