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然后目送着曹麟坐到车前,扬鞭催马,驾车而去。
我站在原地,朝他的背影招着手,一直到看不见。
相别七年,重逢却只有一日。
——“蜀中远离中原,乃安宁之地,故而可去。”
祖父当年曾补充道,“只是你去了之后,不到万不得已,不可去找曹贤,你须得谨记。”
“你可定要来啊!”
方才,曹麟回头,朝我大喊道,
我望着远处的夕阳,心中长叹。
*****
之后,一连几日,“璇玑先生”
几个字一直被人提起。
但因为只留下了一首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诗,渐渐地,自然淡去,只有一些沉迷于咬文嚼字探索隐喻无法自拔的好事之人仍在坚持。
至于公子,曹麟写的诗实在是惨不忍睹,公子与我讨论过几次之后,也开始嫌弃起来,说如璇玑先生那般可指点高祖的高人,作诗必不会这般生硬,大约是伪作。
我不置可否。
其实,我希望人们信以为真。
特别是秦王,他最好坚定地以为璇玑先生另有其人,之前是他寻错了去处,从此不再来烦我。
不过从这以后,我都不再听到秦王的消息。
倒不是他销声匿迹,而是公子入仕之期已至,我须得忙碌起来。
每天天还未亮,我便要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起身,毫无怜悯地将一脸起床气的公子拖起来,伺候他洗漱更衣。
这比从前伺候他上学更麻烦,因为官署有官署的规矩,我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敷衍了事,让他仗着美貌,随便穿点什么也能独领风骚。
如今,我须得老老实实地为他修理鬓角,将他每一根头发梳好,束得整齐光亮,再给他戴上议郎的冠。
一次下来,须得近一个时辰。
不过若非如此,我几乎忘了我有多久没有这样仔细地看过他。
公子的头发黑得似墨一般,比女子的粗些,却颇为顺滑。
我为他梳理的时候,有时会忽然想到诗书上那些形容美人的词句。
再想想外头那些为他痴恋的闺秀们,我心里摇头,祸水。
公子第一次穿上朝服的时候,所有人都眼前一亮。
他的身形挺拔,宽大的朝服在他身上并不显累赘,反而有一股肃穆之气,更衬俊美。
“我儿是个大人了。”
大长公主感慨道,欣喜地用锦帕拭眼角。
送他去官署的路上,我见到了沈冲。
二人车驾相遇,他端坐在车里,穿着太子冼马的官服,儒雅俊秀。
我已经许久未见他这身打扮,只觉看也看不够。
与公子寒暄过后,他看看我,莞尔:“你也来送元初入朝么?”
配上沉厚的嗓音,简直是绝响。
我道:“正是。”
“日后便不可再像国子学那般轻松,须得辛苦你日日早起了。”
沈冲道。
我微笑:“自当如此。”
可惜沈冲要去的东宫与公子要去的官署不在一个方向,二人说了一会话,便分道扬镳。
前世被弃的女律师,今生村里的采桑娃。低矮的农家小屋,瘦弱的母亲,嗷嗷待哺的小外甥,瘦巴巴的弟妹,这便是今生她想要守护的。青砖黑瓦,美食织布,种田赚钱,带领全家人奔小康。只是,那个卖烧饼的他,一心缠紧了她,不离不弃,不生不休,不折手段。哎,本姑娘有桑田万亩为嫁妆,莫非你只用一盒烧饼为聘么?------已有一百万旧书...
一次偶然的机会,沈小泽得罪了冰山女上司,占了她一点便宜,从此面临着冰山女神疯狂报复,不得不,不断接招。也是从那开始,一个又一个麻烦接踵而来,一个个千金大小姐,总裁,美女也接踵而来,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!天涯140万完本老书倾国佳人爱上我...
新文,爆萌小猫妃仙尊开饭了!一次醉酒,季完完被白无常错手勾魂,魂魄附上一只婴儿大小的僵尸,酒醒后抱住狐仙的大腿满地打滚qiǘbāoyǎng。师傅,我要吃这个!季完完拿着玖烟的扇子就开始磨牙。师傅,我要吃这个!季完完拿着一个红色的小球就往嘴里塞。不可!玖烟来不及阻止,就见季完完吃掉了他费心得来的尸元精魂,从此小僵尸炙手可热,妖魔鬼怪都想吃了她壮大自身法力。在小僵尸出落的愈发倾国倾城时,玖烟终是将季完完骗到床上探讨人生理想,小完,饿不饿? 饿! 为师给你吃。玖烟将一张俊美的脸蛋伸到季完完面前。...
上一世,撒加在王座之上,自焚而亡!这一世,撒加目光所及,皆为帝国之疆!...
高泓喜获茵魂系统,抽取球星的球魂,组建世界最强俱乐部。...
2016年的夏天,蛇隐狼退佛向西。一个时代结束了。二十年前的黄金世代,959697三届选秀,无数豪杰横空出世。二十年一轮回,二十年后,无数天才涌现,陆续进入联盟引领出另一个黄金世代。王维玉,司职前锋。儿时的承诺一路激励着他。他为冠军而来,为冠军而战。他势必要在这个盛世中搅出风云。诸位,午时已到。我将在这个位置绝杀你们,以冠军之名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