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豪奴挥动着拳头,一拳砸向了刘秀的脑袋。
刘秀心中一动,脚下变幻着步法,就要躲闪而去。
这时一个鞭子出现了,啪的一声,打在了豪奴的脸上,顿时一道血印出现,五官都是血。
“你竟然敢打我——”
这是,一个豪奴吼道,只是吼道了半截上,脖子好似被掐住了一般,再也说不出来,神色变化着,由一开始的愤怒,变为了吃惊,接着变为空不安,最后变为了恐惧,“金爷是你!”
“你这一鞭子,打的奴才,好爽好爽!”
被打了一鞭子,没有丝毫的不满。
豪奴的语气变化着,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,又有着鞭子形成的血印子点缀,变得滑稽至极,可是四周的众人,却没有一丝滑稽之感,都是神色凝重,笑不出来。
刘秀扭头看去,只见一个胖墩墩的男子出现了。
这个男子,胖乎乎的,可是一点也不难看,反而胖的有些优美,胖的有些风韵,就好似财神爷一般。
“阁下是……”
刘秀问道,脑海中不断的回忆着,只是迟迟没有想到,这个胖子到底是谁。
似乎记忆中,没有他的一丝印象。
“我叫金百万,就是铜臭一个,你这等读书人自然不记得我了!”
金百万笑哈哈说道说着,似乎一点也不在意,名字没有被记住,似乎一点尴尬也没有,淡淡笑着:“你不记得我。
我可记得你。”
“那一次,在端午诗会,你才华出众,文气惊人,一首《沁园春雪》,震惊天下,让寒月郡主亲自为你磨墨;在金谷园内,一首《将敬酒》,名传千古。”
金百万说着,看着刘秀眼神中,满是敬佩之色。
“侥幸而已!”
刘秀说道。
“文采,没有侥幸一说!”
金百万说道,接着扭身对那个豪奴说道,“不要看不起穷秀才。
穷秀才又如何?郡主为其磨墨,亲王为其敬酒。
我这叫富可敌国,而他叫穷可敌国。
虽然身无分文,可是一言为天地法,德行万古传,是后世敬仰,膜拜之人!”
“你这贱奴,眼睛要睁得大大的,莫要狗眼看人低。
天下很大,可是对英州才子刘五斗而言,没有去不得地方!”
“是是是!”
这个豪奴点头称是。
看着金百万、刘秀进去,心中松了一口气,得罪了这位爷,现在还能活下来,简直是幸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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